何光逢受理此案,让龚美备好讼状,再派推勘官前往徐宅及庞宅了解案情,并将刘娥从徐宅接到衙署询问。待三方证人、证物、供词齐备后,通知涉案人等到衙署听审。
何光逢端坐衙署庭中,苏易简在一侧坐着旁听,衙吏分列两侧,龚美、刘娥、徐员外、刘娥舅母等人均站立于庭下。
推勘官陈述了刘娥舅母将刘娥许配给徐员外为妾,刘娥出逃的事实,并呈上徐家提供的礼单、文书,及刘娥自己的供词。
徐员外随即赔笑道:“其中有我纳刘氏为妾的凭证,请县令过目。刘氏私自出逃,我只是命家仆把她寻回来,并非强抢民女,望县令明鉴。”
何光逢翻阅文书供词,然后上下打量着刘娥,问:“刘氏,你父亲是虎捷都指挥使刘通?
刘娥面朝县令敛衽行礼:“小女子祖籍太原,父亲曾任虎捷都指挥使、嘉州刺史,后来随秦王从征太原,逝于沙场之上。”
何光逢再问:“父亲去世后,你就随母亲回华阳娘家居住?”
刘娥颔首:“是的。”
何光逢转顾刘娥舅母:“刘氏的婚事是你定的?”
舅母忙不迭地回答:“是,她父母双亡,由我抚养长大,婚事可不就应该是我定么?”
何光逢瞥瞥舅母,再扫视众人,道:“推勘已毕,现在开始录问。本官复核案情,若有人喊冤,便陈述原由,翻异别勘。都明白了?”
庭下众人均称“明白”。何光逢点点头,继续道:“龚美以义兄之名代刘娥控告徐家强抢民女,徐家出示证据表明刘氏是由舅母做主许与徐员外为妾。因此强抢民女之说并不成立。”
话音甫落,刘娥即喊“冤枉”,随后上前一步,道:“县令明鉴,我母亲告诉过我,我父亲当年在秦王麾下作战,秦王曾向父亲许诺,会为我择一门亲事。母亲去世后,舅母擅自为我做主,将我卖与徐员外为妾,是违背我父母意愿之举。她非我父母,不能主宰我姻缘,望县令明断,还我自由身。”
她所说的秦王,是指当今皇帝的四弟,秦王赵廷美。
何光逢沉吟不语。刘娥恳切地注视何光逢,又道:“望县令念在我父亲尽忠报国份上,为小女子做主,勿令小女子再陷囹圄。”
徐员外见何光逢久不表态,顿时急了,扬声道:“我纳妾财礼皆备,刘氏舅母尽数收下,如今刘氏想逃走,若县令不秉公执法,难道要我人财两失吗?”
何光逢微露难色,手指轻敲桌面,良久不言。
旁听的苏易简见状,起身朝县令一揖,道:“我平日无事,也曾研读大宋律法。县令可否容我就此事略说两句?”
何光逢颔首:“苏解元但说无妨。”
苏易简道:“大宋律法规定,儿女婚嫁由父亲决定,父亡母在,则从其母。若刘通曾授意其妻,刘氏婚事须待秦王决定,此即父命。庞氏又转告女儿,亦是母命。父母之命均明确,故刘氏舅母并无为刘氏定亲的权力。”
何光逢连连颔首:“有道理。刘氏与徐员外的婚约非父母之命,原本无效。”
舅母怒了,冲上前直斥道:“刘娥一派胡言!她家与秦王若真如此亲厚,怎会衰败到要来我家容身?所谓秦王要为她订亲,一定是她编造的谎言!”
刘娥转朝舅母,从容道:“我父亲战死沙场后我母亲与我远离京城,与秦王疏于联络,母亲病来如山倒,无时间先修书秦王托孤,是以我落到如今这般田地。若舅母不信,大可亲自去京城问秦王。”
舅母又气又急,一时又不知该如何辩驳,怒指刘娥:“你,你……”然后又转而面对何光逢,拍胸道:“县令切勿听她狡辩!她是我养大的,婚事就应该我来做主!”
苏易简见状,又镇静地道:“即便无秦王之事,刘氏父亲不曾留下遗命,依据大宋律法,刘氏的婚事也应该先由刘通一脉房族尊长决定,而不是她的舅母。不知刘家小娘子可还有叔伯尊长么?”
刘娥答道:“有的,我有个叔叔在太原,当时叔叔年纪尚小,无力照顾母亲与我,母亲才回娘家的。”
何光逢双目一亮:“刘通这位兄弟,可是名叫刘述?”
刘娥道:“正是。”
何光逢朗然一笑:“我也是太原人,倒也认识刘通这位兄弟……”他不再多言,旋即目视众人宣布,“根据大宋律法,若有父亲遗命,刘氏的婚事由秦王来定,若无,则由其叔父来定,轮不到她舅母做主,所以徐员外纳妾无效,即日起,刘氏恢复自由身,不必回徐家。”
刘娥与龚美目露喜色,苏易简亦微笑,只有徐员外与刘娥舅母大为失望,相视一眼,都忿忿不平,满脸不甘。
何光逢转顾徐员外:“你回去向刘氏舅母讨回礼金,此事作罢。”
刘娥舅母立即像被火燎一般惊跳起来:“县令!可不能这样胡乱断案呀……”
何光逢拍案:“此案卷宗,自有法司检断,容不得你在此处质疑。退堂!”
刘娥与龚美朝何光逢施礼告退,其余众人也在衙吏驱赶下离去。最后苏易简见庭中再无他人,遂轻声对何光逢道:“何叔叔决案果断,易简佩服。只是方才叔叔说认识刘通的兄弟,却是大为不妥。依据大宋律法,断案官员须与涉案人等完全无关,若有亲嫌关系便须回避。叔叔若认识刘通兄弟,会有包庇刘氏之嫌。将来检法官核查卷宗,有可能会以此为由退回重审。”
何光逢扬手一挥:“贤侄过虑了。这些乡野小民哪懂得这些,检法官的事你无须担心,我自有分寸。庭上我那样说,不过是为了肯定刘氏的说辞,塞住徐家和刘娥舅母的嘴。我也是看你为了帮刘氏急于出头,才为她说话的……你处处提大宋律法,却又可知,你目前布衣白身的,若按律法,又岂能在庭上帮腔分析案情?”
苏易简沉默。何光逢笑着拍拍他的肩:“虽说法不容情,但也并非全无应变通融的余地。这些为官之道,待你出仕之后再慢慢体会吧。”
苏易简从县衙内出来,刘娥与龚美迎上。苏易简与刘娥之前已认出对方就是吊桥处相逢之人,却均未说破,两厢只是微笑。
龚美先开口:“苏解元,这次多亏你仗义直言,义妹才逃过一劫,请受我等一拜。”
龚美与刘娥朝苏易简行礼,苏易简忙以手虚扶,道:“二位不必多礼。易简只是依照律法判断是非,你们一位是忠良之后,一位乃侠义之士,本无过错,自可逢凶化吉。”
刘娥摆首:“虽无过错,但若遇上个糊涂官儿来断案,后果也不堪设想。多谢苏解元于我危难之际相助。今年春闱,刘娥祝苏解元高中状元,将来封侯拜相,为万民谋福。”
苏易简含笑作揖:“谢刘姑娘吉言……姑娘官司虽已了结,但舅母家是回不得了。徐员外铩羽而归,必不甘心,多半还会再生事端。此地亦不可久留。却不知姑娘如今有何打算?”
刘娥两睫微低,一时无言。
苏易简见状道:“适才县衙内,姑娘曾提起秦王,却不知秦王有意为姑娘定亲一事,可属实么?”
刘娥道:“那是我杜撰的,想用秦王来打消他们抓我回去的念头……不过我父亲确实曾随秦王出生入死,秦王十分看重他。母亲临终前曾与我说过,若舅舅家待不下去,可设法进京去找秦王,秦王必会善待我。”
苏易简遂建议:“既如此,姑娘不如赴京投奔秦王,有秦王庇护,便无人再拿婚事与你为难。”
刘娥迟疑:“只是此地赴京山水迢遥……”
龚美从旁道:“无妨,我护送妹妹去便是。早听说东京汴梁繁华无比,正想去见识一下。”
苏易简亦颔首:“如此甚好。我也将赴京,说不定在京城还有相见之时。”
龚美笑道:“那就这样定了。”
三人相视而笑。
苏易简与刘娥、龚美虽同时启程,但并不同行。苏易简心无旁骛,径直乘马赴京,而刘娥与龚美一路步行,偶尔搭车,中途往往会停下来摆摊做点小生意筹集路费,待终于抵达东京汴梁城时,已值季春。
两人久慕京城盛名,从南薰门进入,一路走到州桥,一直好奇地左右张望。但见城廓高耸,楼阁鳞次栉比,汴河之中烟波浩渺,店铺林立,百肆杂陈,一派大都市景象,果然迥异于华阳,惟街上行人不多,且都行色匆匆。
龚美有些诧异道:“东京和我想的一样,屋宇楼阁,气象恢宏,只是人比我原来想的少了很多。”
刘娥亦赞同:“不错,街上的人还没华阳的多。”
一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路人闻言嗤笑:“小姑娘是异乡人吧?京城的人怎么会不多?这里人少,是因为今日官家赐宴琼林苑,宴请众进士。稍后状元要在金明池畔游街,人都往那里去了。”
刘娥立即追问:“状元?已经放榜了吗?状元是谁?”
路人答道:“状元是梓州铜山人,叫苏易简。”
刘娥闻言惊喜,笑对龚美道:“龚大哥,是苏解元,苏解元真的高中状元了。”
龚美亦十分喜悦:“太好了!我们赶紧去看看。”
路人道:“快去吧。今日代国公潘美的小女儿要榜下择婿,潘宅也在金明池附近,这些难得的热闹,你们可以一并看了。”
代国公幼女潘宝璐坐在闺房榻上,蛾眉用螺子黛精心描过,青山缥缈,身披的褙子轻如绮霞薄雾,是由湖州织绫务刚送至京城的绫绢裁成,隐约透出她手臂上戴着的錾刻牡丹芝草缠臂金。怀中托着个幽香袅袅的金鸭香炉,背后乌漆隐几有流云般柔润的弧度,她懒洋洋向后斜凭,一手支颐,一手引袖罩于金鸭嘴上,让其中香气沿着她玉臂洇染褙子每一处纹理。
潘宝璐的贴身侍婢叶子跪在她榻前,双手举着一册翻开的书。潘宝璐凝神看书,看完这两页便瞬一瞬目,叶子立即会意地翻开下一页供她阅览。
潘夫人与潘美缓步自外走来,潘夫人在门边驻足朝内看,旋即露出微笑,轻轻拉过夫君潘美,手指潘宝璐在看的书,示意潘美看封面书名。
封面上写着二字——女诫。
潘美目光从书名上移至女儿脸上,见她看得全神贯注,丝毫未觉察父母来临,不由转顾夫人,捋须而笑。
潘夫人对潘美私语:“今日午后宝璐将要择婿,她竟还不忘研读《女诫》,真是个懂事的孩子。”
潘美欣然道:“宝璐如此淑慎柔嘉,颇类夫人性情。”
潘夫人掩口笑:“皆因夫君教导有方。”
潘美朗然笑,又压低声音对夫人道:“我们一会儿再来,让宝璐多看看书。”
潘夫人颔首,随夫君离去。
潘宝璐浑然不觉,兀自沉迷于书中,半晌方才抬起头,喃喃自语:“鸳鸯交颈舞,翡翠合欢笼……什么意思?”
窗边垂着一个鹦鹉架,上面五彩斑斓的鹦鹉跟着学舌,重复道:“鸳鸯交颈舞,鸳鸯交颈舞,鸳鸯交颈舞……”
潘宝璐蛾眉倒竖,粉面含怒,起身一把从叶子手中夺过那册书,扑到窗前去打鹦鹉:“让你多嘴!让你多嘴!”
鹦鹉被惊吓得扑腾腾乱扇翅膀。
潘宝璐挑挑眉抬抬眼,眉间翠羽珍珠制成的花钿随之跃动,她示威地对鹦鹉道:“下回你再乱学我说话,我把你羽毛一根根拔下来,做成花钿。”
鹦鹉瑟瑟退到花架角落不敢出声。潘宝璐满意地回到榻边坐下,把手中的书扔在地上,书页翻飞,露出扉页上的真正书名——莺莺传。
潘宝璐微垂着眼帘朝隐几靠去,吩咐叶子:“换《李娃传》。”
叶子答应,拾起地上的书,正准备去换,潘宝璐忽又唤住她:“哎,书皮包好了么?”
“包好了。”叶子笑道,“这次用的是《女则》。”
(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