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叔叔阿姨,弟弟妹妹,小生整整两天没吃饭了,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。但是再饿,小生也不会失去骨气去讨饭的!我是来卖东西的!”
一个少年蹲在地上,举着手里一个装满水的小玻璃瓶叫卖着。少年十八九岁的模样,脸上脏兮兮的,衣服也显得破破烂烂。
“这就是小生要卖的东西!”少年晃了晃手中的玻璃瓶说道:“这瓶神奇的药水是小生亲自配制,对于一切疾病都有显著的疗效!是的,你没有听错,一切疾病!重病喝了会变轻,小病喝了就变好!只要200块钱!200块!”
围观的人倒是不少,不过大都是在凑热闹,等着看陆风的笑话。
“这小子是不是想钱想疯了啊,一瓶清水拿来骗人,骗术这么低级,还卖200块!”一个刚挤进来看热闹的大妈啐了口水说道。
“这都算低的了!”另一个看了很久的中年大叔说道:“刚开始都卖到20000块的!一直没人买,这小子也一直降价,从20000降到了200!”
“我呸!神经病!”大妈吐了口唾沫,揉着疼痛的腰一瘸一拐的走出了人群。
尼玛,我都降到200了!还没一个人买!老头子不说城里到处都是黄金的吗!不是说城里打发乞丐都是一百一百的吗!
尼玛的,我千辛万苦做出来的‘清风露’,包治百病却只卖200块,简直是业界良心,这些愚蠢的家伙竟然没一个识货的!
就在陆风满腹牢骚的时候,人群突然让开了。一阵香风袭来,陆风就看到了两个绝妙的身姿走上前来。
美女!而且是两个超级大美女。两个美女的年龄看起来和陆风也差不多,都是十八九的年纪。
一个美女长发飘飘,鹅蛋脸,正睁着清纯又清澈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陆风。皮肤如同牛奶浸染过一样好的一塌糊涂。穿着一个白裙子,就如同是画中走出来的九天仙女。
另一个同样是顶级美女,穿着一件紧身的牛仔蓝色铅笔裤。半月牙形状的眼睛闪烁着活泼,比起第一个美女,多了几分热情。
两个美女手里拿着草莓圣代,一边舔着一边看着陆风。
“海珊,这个小乞丐真是可怜。”第二个美女舔着圣代眨了眨眼睛,很是可爱。
“可怜什么呀,年纪轻轻的做什么不好,有手有脚的非要做乞丐,让人恶心!”林海珊拉着朋友的手说道:“早知道是这样的乞丐咱们就不进来了,小婕,我们走吧。”
妈的,老子不是乞丐!自己是自食其力的卖药的,不是伸手要钱的要饭的!
“海珊,他真的挺可怜的,我们还是给点吧。”郑婕从钱夹子里掏出一百。
“哎好吧,真怀疑你是不是看上这小子了。”既然好朋友坚持,林海珊也掏出一百,反正一百块对她来说是毛毛雨。
“给你。”郑婕蹲下来,把两百块钱放在陆风前面。
陆风接过这两百块钱,心里想到:这女人心地还不错,但是自己不能白收她200块,自己不是乞丐不靠施舍。
“这瓶药水就送你了吧,你们赚了。”陆风叹了口气。他心里很清楚,自己这瓶药水的价值远远不止200。
但是林海珊却突然推开药水,拉起郑婕就走,嘴里厌恶的说道:“你那脏水自己留着吧,真恶心,谁要啊。”
陆风有点微怒,这女人,太不识好歹了!不行,自己必须要把药水给她们,如果不给她们,那自己真的成了乞丐了!
陆风站起来,手一伸,迅捷的抓住了林海珊的胳膊:“这药水你们必须要收下!”
“你,你快放手!”林海珊不悦的怒喝道。
“不收下就不放手!”这可是原则性问题,陆风是不会妥协的。
“对了,海珊,球球最近不是得了一种怪病,怎么治都治不好吗?不如用这瓶水来试试吧!”郑婕突然提醒道。
“好吧,无语。”林海珊没办法,只得接下了那个玻璃瓶子随手扔到了包包里。球球是林海珊的一条宠物泰迪狗,最近得了一种怪病,整天病怏怏的,去了好多家宠物医院都没有结果。
陆风放开手后,林海珊郁闷的发现自己的雪白的手腕上一道黑色的印子。一向爱干净的她顿时差点给气哭。
“啊,不好意思啊,一天没洗手了,天又热,流了很多汗,你懂的。”陆风很不好意思的看着自己的手,脏兮兮的,太丢人了啊。
“滚!”林海珊再也不愿意多看陆风一眼,拉着郑婕跑掉了。
呼,虽然亏到姥姥家去了,但是总算卖出去了,而且卖给的是两个美女,这让陆风心情大好。
陆风买了只烧鸭,几斤面饼,几瓶啤酒,兴冲冲的提着,来到了一个杂乱狭窄破旧的小巷子里。巷子里有个‘利民旅社’,私人开的,里面又旧又破,连窗户都是老式的,需要往外推才能打开。
陆风就住在这里。房东是个胖老头,带着几分精明,穿着大白汗衫,摇着个蒲扇,对待房客的态度都有居高临下的感觉。
“小陆啊,你的房租好几天没交了吧,要不是看你瘦瘦弱弱的这么可怜,怕你到街上被小混混们欺负,我早就赶你走了,不过你也最好快点把房租给我,明天最后期限。”房东看到陆风回来就说道。
一般来说,住在这里的房客,都是城市里低等人群甚至是无收入人群,不然谁会住在这种一天才收5块钱的地方啊!
“给你,10天的房钱。”陆风扔给房东一张50,径直上了楼梯。
来到一个房间门口,陆风轻轻敲了敲门。
“是小陆吗,进来吧。”房间里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。陆风推门进去,房间里空荡荡的,没什么家具,只有一个瘦瘦的老头坐在一张破床。
“王伯,还没吃饭吧,来,我买了烧鸭,咱一块儿喝喝酒。”陆风盘腿往床上一坐,把买的烧鸭塑料袋摊开,递给王伯一瓶啤酒。
王伯的眼睛有些湿润的说道:“小陆,你真是个好小伙子啊。”
王伯是陆风住进这个旅社认识的,王伯无儿无女,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流浪,以捡破烂为生,日子过得很苦。
王伯是个好人,陆风刚住进来的时候,王伯对陆风很是照顾。当然陆风认为那些照顾是不必要的,但是这也说明了王伯是个善良的好人。
陪王伯吃喝完又闲聊了一会儿,陆风告辞出门。
刚一出门,一个女子妩媚的说道:“小陆,听房东说你有钱了啊。”
面前的这个女人,穿的很是大胆,长得也极为漂亮,大眼睛带着媚意,大耳环在长发下闪烁着光芒,俏脸白嫩无暇。
这名女子叫做周瑶,是一个很开朗的女人。这十几天里和陆风也算是比较熟悉了,特喜欢陆风,经常会主动找陆风开玩笑。年龄比陆风大四五岁,所以每次都是用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挑逗陆风。
陆风只是很奇怪,周瑶这么漂亮,为什么会住这种地方呢?毕竟她这么漂亮,赚的钱不够住好点的地方吗?
“瑶姐别开玩笑了,我还小。”陆风也一被周瑶挑逗,脸就有些发红。也许是因为周瑶比他大了几岁,也许是因为周瑶太开放了,说话太露骨了。
周瑶越看到陆风脸红,就越起劲,说着一手抱着陆风的胳膊就要往自己的房间里拉去。
“不啦瑶姐,我都没多少钱的。”刚才买了烧鸭啤酒,又给了房东50房租,陆风也就是剩个100出头了。
“哎呀,瑶姐只是看你长得又帅又乖,就想把你拉回屋去谈人生谈理想,怎么会收你钱呢。”
“这,这不太好吧。”
虽说刚才卖药水的时候觉得老头子骗了自己,但是老头子也并非完全说谎。这大都市里的女人就是开放啊。
陆风记得自己下山的时候,老头子特别交代了自己,说大城市女人露肉,诱惑多,让自己特别小心要有定力。
突然,一个公鸭嗓子声音传来:“哎呦,昔日的申城会所第一花,以前的高官大亨们预约都预约不上,现在竟然沦落至此,啧啧。”
陆风和周瑶同时看去,只见两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,穿着露胳膊的背心,露出的胳膊上纹着杂七杂八的纹身。
两人脸上都是坑坑洼洼痘痘,不过身材都挺壮实的。一个飞机头,一个满头黄毛。
“你,你们怎么到这里来的!”见到两男子,周瑶浑身一抖,但强自镇定的说道。
不过这点小变化并没有逃出陆风的眼光,怎么,瑶姐难道认识他们?而且,瑶姐好像还很怕他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