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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1章 大佬霍瑶

满级大佬狂上天 纳兰闲 2517 2022-10-24 22:13

  

“老太太也不知道喝了什么迷魂汤,就这么喜欢你!非要带你回来!”

“你不是乐意给老太太献血吗?那就让你献个够!”

“小贱人,你自己回来找死,别怪我心狠!”

S市,陆家别墅,二楼。

一个少女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,双目紧闭。

小臂上扎着密密麻麻的针孔,正止不住的往外流血。

血液染红了白色的床单,触目惊心。

床边却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蕾丝长裙的贵妇人,正冷眼看着少女,表情冷漠。

恶狠狠的骂完,剜了少女一眼,转身离开了。

脚步声渐渐远去。

房门关上的瞬间,床上的少女睁开了眼睛,倏地坐了起来。

“呵,就凭你想害我?怕是还不够格。”

霍瑶缓了口气,低头看了看血流不止的手臂,冷笑了一声。

这点小伎俩,算计别人倒是可以。

算计她?

做梦。

眼前因为失血过多有些发晕,呼吸也越来越急促,濒死的感觉越发强烈。

霍瑶眼神一沉,急忙从自己带来的包里翻出几个药瓶。

有条不紊的将不知名的药剂混合在一起。

然后,将药水倒在了手臂的伤口上。

动作麻利,毫不拖泥带水。

血,这才渐渐的止住了。

霍瑶瘫坐在地上,重重的喘着气,看着手臂上的针孔,眸色暗了下来。

“呵,一年不见,何晓漫,你的恶毒还真是一点没变。”

摊上这么恶毒的养母,怪不得原主会死的那么惨。

是的,霍瑶是穿越过来的。

一年前就穿越过来的异世灵魂。

原主本来叫陆杳,是S市暴发户陆家的千金。

但因为家里有个更金贵的弟弟,所以打小就不受何晓漫的待见。

再加上原主天生蠢笨,学习也不好。

何晓漫一直把她当成耻辱,所以打小就把原主送去了乡下。

一直跟姥姥住在一起。

只在逢年过节,才能回陆家一趟。

一年多以前,原主意外被证实了不是陆家的亲生女儿。

而是在医院被抱错了。

本就不待见原主的何晓漫,喜不自胜,当天就要赶走陆杳。

何晓漫的母亲,陆杳的外婆,杨秋华却死活不肯。

说什么都只认陆杳这一个外孙女。

争吵之下,杨秋华发了病,住进了医院,急需输血。

巧的是,只有原主和真千金陆夏的血型跟老太太相配。

何晓漫不舍得让亲生女儿献血,当场大变脸,一口一个女儿的哀求着原主留下。

原主本就舍不得陆家,就答应了。

可谁知道,这何晓漫偏心到了极点。

宁可让原主三天献血四次,也不愿意让亲生女儿献血一次。

最后,老太太救过来了。

原主却因为失血过多,高烧不退,血流不止。

就这么孤零零的死在了病房里。

她,霍瑶,异世界的医学大佬,也因此占据了这具身体。

“喂,还活着吗?”

窗户外突然跃进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矫健人影,声音满是戏谑。

霍瑶却一点不惊讶,反而冲他翻了个白眼。

“死不了。”

“我怎么感觉,这何晓漫是想故意整死你呢?”

男人走了过来,扶起霍瑶,吊儿郎当的挑了挑眉。

鸭舌帽下,男人的五官好看得惊人。

尤其是那双眼睛,深邃不见底,宛若星辰,无边无际。

霍瑶冷笑了一声,没说话。

何晓漫讨厌她,也是一天两天了。

重生这一年来,她没有回亲生父母家。

而是一直留在乡下,继续照顾外婆。

替死去的原主尽孝。

毕竟外婆杨秋华,是唯一一个真心对待原主的人。

二来,也是方便给外婆献血。

这一年下来,她胳膊上献血留下的针孔,已经数不清了。

纵然她一直在配药修复,这身体也依然受到了重创,弱得很。

如今,外婆的病快好了,何晓漫便想把老太太接回别墅。

可老太太态度强硬,非要带着霍瑶一起。

何晓漫没办法,只好答应了。

霍瑶本来也不想回来,但外婆还差最后一次治疗,就能痊愈了。

为了外婆,她也只能回来,等着治好了外婆,就离开。

不过霍瑶心里也清楚,自己之前住在乡下,何晓漫眼不见,也就心不烦。

现在回来了,天天在何晓漫眼皮子底下,何晓漫当然不乐意。

她倒是预料到了何晓漫会想办法把自己赶走。

只是没想到,她居然敢在自己的水里加东西。

想营造出她献血过度,陷入昏迷,以至于失血丧命的假象。

霍瑶走到了窗户边,低头看着楼下的花园,目光清冷。

楼下,正热热闹闹的举办着宴会。

那些穿着华丽的男男女女正端着酒杯,享受着。

谁也不知道,楼上有个女孩差点因为“失血过多”而丧命。

“陆家的真千金前段时间参加了个综艺,拿了大奖,现在正在回来的路上。”

“这宴会,就是给她办的,可真热闹啊。”

男人凑过来,语气依旧是不正经的调侃。

但眼神里,却流露出令人心惊的寒意。

“既然是接风宴,那我也去凑个热闹吧。”

霍瑶的眼神暗了下来,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既冷冽又山雨欲来的危险气息。

“哦?”男人挑了挑眉。

“我愿意留下,是因为外婆真心待我,何晓漫不招惹我还好,现在动到了我头上,我可不能就这么算了。”

霍瑶说着,回头看着男人,潇洒的歪了歪头。

“下去看看热闹?”

“呵,他们?还不配。”

男人迈开步子,走到霍瑶面前,眼神里的寒意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抹玩味。

“你是我的救命恩人,咱们在乡下做了一年的邻居,你要回亲生父母那里,我总得来送送。”

“说起来,你的救命之恩,我还没报,要不,以身相许?”

说真的,他在考虑。

要不要透露一点自己的底细给这个傻姑娘?

这样她才能明白,他的“以身相许”,有多金贵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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