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冰冰来到李霄的家,自然也就和李霄三人一起吃了午饭,凌冰冰教养很好,吃饭基本上不怎么说话,一看就属于大家闺秀形。
吃过饭,李霄就用麻布口袋把山羊整只装进去,然后抗在肩膀上,和凌冰冰一起去镇子上。
下浦县有很多个小镇,距离宁乡村两个山头以外,有个叫宝山镇的镇子,其名字的来源自然是因为附近都是大大小小的山,说是一个小镇,其实也只有两条街,简单来说就是供附近村子里人们交易的场所。
两座山头即使是扛着一百来斤重的山羊,其实对李霄来说也算不得什么,可对凌冰冰就有点辛苦了。
本来凌冰冰就傻傻的穿着高跟鞋,再加上走山路,半座山都没翻过去,就把脚给崴了,丝袜还被灌木丛钩出来一条细长的口子。
李霄正兴致勃勃的赶路,听到哎哟一声,转过头发现凌冰冰正半坐在地上,正可怜兮兮的望着他,左腿的丝袜出现了一道十来厘米的长口,看上去略显狰狞。
“村长,你没事吧!”李霄赶紧把山羊扔在地上,跑到凌冰冰身前,伸手去搀扶。
“没事。”凌冰冰摇摇头,并没有拒绝李霄伸来的手,自然而然的让李霄将她扶起来,可是她刚站稳,脚踝处就传来一阵疼痛,让她脚一软,又要栽倒在地。
李霄眼疾手快,赶紧深处双手抱住她的胳肢窝,这才避免了悲剧发生,然后把她搀扶到石头块上坐下,这才说道:“还说没事,一看就是脚被崴了。”
李霄二话不说,蹲下身子将凌冰冰的黑色高跟鞋脱掉,立刻一眼就发现她的脚踝处绯红一片。
“你……”李霄的举动让凌冰冰俏脸一红,“你,做什么?”
“还能做什么?帮你看看脚呗。”李霄翻翻白眼,轻轻用手让伤口露出。
“你说你今天明明知道要走山路,怎么还穿高跟鞋和丝袜。”一边揉摸,李霄一边说道,“还好没伤太重。”
听到李霄的数落,凌冰冰嘴唇微翘,她自从来到宁乡村,已经很久没有打扮过,都是入乡随俗穿得比较普通,但今天知道要和李霄一起去镇子里,这才神不知鬼不觉的拿出放了许久的化妆品和服装打扮了一番。
这番打扮是因为要去宝山镇还是因为要和李霄一起去宝山镇,就连凌冰冰自己也不清楚。
不过上一次她去镇子里的时候,可是没打扮过。
自从昨晚的事情后,她心里就好像多了一点点东西,不过这些她自然不会告诉李霄,而是哼唧一声嘴硬道:“姐姐我就喜欢打扮,怎么,不行吗?”
“行行行,你是村长你说了算。”李霄松开脚丫,道,“你别动啊,我给你上药。”
“上药?”凌冰冰疑惑道,“什么药,你带了药?”
“我又不是神仙,谁知道你会崴脚,当然没带药。”李霄对美女一向很有耐心,解释道,“这山上就有缓解疼痛的药草,涂上后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。”
“真的?”
“当然。”
“哎,城里人就是娇生惯养。”李霄心中感叹,但却并没多说什么,直接从灌木丛中找了几种草,放进嘴中嚼嚼成草渣,然后拿出来抹在凌冰冰脚踝上。
“村长,好了。”十分钟后,李霄觉得差不多了,就把草药用丝袜擦掉,然后把丝袜扔掉,对凌冰冰说道,“不过你还不能走太厉害,但天不早了,我们得早点到镇子上,不然派出所得下班了。”
“啊?还不能走?”凌冰冰从舒适中回过神,“那怎么办?”
“要不我背你吧。”李霄背对凌冰冰,微微蹲下身子,示意她上来。
“可是你的山羊……”
“放心吧,我用手提也可以,不过你可得抱紧我,别掉下去了。”
犹豫了一下,凌冰冰还是扑上了李霄的背,如果换做别人,她肯定不会这么轻易上去,但不知道为什么,李霄身上似乎有一种吸引她的东西,让她不自觉的相信李霄,甚至对李霄颇有好感。
李霄显然也没让凌冰冰失望,尽管凌冰冰很美,却也没多想什么。
因为帮助受伤的人,这是小时候父母常常教他的。
背起凌冰冰,提起野山羊,近两百来斤的压力,终于让李霄感觉到了些许重量,不过并不算太重,以他的体能起码还能再翻五个山头。
时间不早,李霄一手摁着凌冰冰的后背,一手提起山羊就迅速的朝小镇赶去。
经过两个小时的路程,二人总算到了宝山镇。
今天本来就不是赶集,再加上是下午,所以镇子上显得很空,没什么人,只有少数商家在店里玩儿纸牌。
到了镇子,李霄就把凌冰冰从背上放下来,直到此时他才发现凌冰冰的脸颊跟苹果似的,红彤彤的,有两抹无法掩饰的红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