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蓉在看李霄,李霄也在打量黄蓉,黄蓉的粗布麻衣在他的聚精会神之下,开始逐渐消失,雪白多姿的身材毫无阻塞的呈现在李霄眼中。
三年不见,当初有些青涩的黄蓉,也变得非常的成熟,婀娜的身躯不但没有长胖,反倒是变得丰满了许多。
“李霄,可以吗?”就在李霄专心致志的看黄蓉时,耳边传来了黄蓉的声音。
“啊?”李霄一头雾水,“什么可以吗?”
“你小子,三年都没变,总是不听姐说话。”黄蓉没好气的把手上竹篮子的黄瓜递给李霄,然后说道,“姐刚才说这么久没见,晚上到姐家里来,姐给你做饭吃,接风洗尘。”说完还向李霄抛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然而她那眼神并没有什么卵用,莫名其妙沉睡了三年的李霄在某些方面有时还是缺根弦,根本就没看出其中的含义,只觉得那眼神异常诱人,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:“好啊,我晚上一定到。”
“行,那就这么定了,姐先回去准备准备。”黄蓉又瞅了李霄一眼,这才念念不舍的离去。
黄蓉离开,李霄又回到家思考村子的未来,想来想去,他还是决定先到山里去看看。
上山得用工具,李霄四处翻腾,找到曾经用来在山上捕捉野兔的东西,发现根本无法再用,左思右想之后,还是决定徒手上山。
以他现在的力气和速度,还有听力视力,只要不进入深山遇到一些猛兽,肯定不会出事。
思绪一番,李霄便换了身比较陈旧的衣服上山去了。
宁乡村什么都不多,就是山多,树多,野味儿多……
其实要把村子发展起来很容易,俗话说靠山吃山,靠水喝水,其实宁乡村四周的深山山脉中也有很多天然泉水,可谓是山水宝地。
只可惜,这些年没人敢进去开发,因为深山里有太多无法预测的东西,比如野猪,野象什么的,村子里的人们最多在外围打打野兔。
李霄凭借着过人的体力和速度,很快就进入了东南方最高的一座深山,山中密林丛丛,一颗颗古树参天入云。
为了防止出什么意外,李霄一路上都保持着高度警惕,用那超人的听力和透视能力趋吉避凶,缓慢前行。
不久,李霄就发现一千多米外有只棕褐色的野山羊正在灌木丛中吃草,山羊约莫有半人高,头上两只弯角足足半米的长度,极为壮实。
见到那山羊,李霄不由得咽了口唾沫:“这要是捉到,能拿去镇子里卖不少钱。”
搓搓手,李霄开始慢慢的朝山羊靠近,虽然李霄没有带任何武器,但凭他现在的能力,收拾一只山羊还是没问题的。
正在吃草的山羊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正在临近,直到李霄无声无息的走到距离它半米时,它似乎才猛然惊觉,浑身一颤,下意识的就想逃跑。
可惜李霄得势不饶人,直接就跃起身子,一脚就朝山羊的脑袋踹过去,紧接着看也不看,拳头如丽华暴雨般落在山羊的身上。
“咩……”挨了不知道多少拳头的山羊终于不甘的倒地,没了知觉。
“这么不经打?”李霄皱鼻,他还没打过瘾呢,这就趴下了,实在是没意思。
收获一只山羊,李霄已经知足,本来今天也只是来看看地形,所以对于其余发现的野味倒是没有再下手,将深山巡视一遍之后,便带着山羊回家。
捕捉山羊的经过,让李霄发现他自己的身体或许比想象中的要强大许多,要知道山野里的动物们警觉性都非常的高,一般数十米就能感觉到有任何东西在接近它们,可今天李霄却接近山羊只剩半米才被发现,实在是让人惊喜。
扛着一百来斤的山羊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走,李霄不但没觉得累,反倒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,心里说不出的畅快。
回到家已经是中午,李道正两人见到儿子带这么大只山羊回来,脸上都写满了震惊。
为了不让老爸老妈担心,李霄并没有告诉他们他去过深山,只说去山里转悠了一圈见到这只山羊受伤,就把它带回来了,准备下午拿去镇子里卖掉。
中午李霄李道正三人正在吃饭的时候,家里来了一位客人,来者李霄见过,正是昨晚被李霄在后山撞倒洗澡的凌冰冰。
今日的凌冰冰身着淡紫色紧身衣,黑发披肩,画了淡妆,紫色磨砂衣一直到大腿根部,将圆润的臀部紧紧包裹,雪长的细腿被黑色丝袜缠绕,脚下踩着黑色高跟鞋。
见到女村长前来,李道正两口子赶紧热情的招呼,寒暄一番后,凌冰冰才说明来意,原来是李霄三年没回来,现在已经二十岁,需要去镇子上办个身份证,下午凌冰冰正好要去派出所办事,所以顺便让李霄一起去。
难怪打扮得这么正式,原来是要去镇子上。
李霄听后心里一喜,本来他也要去卖山羊,现在还有美女村长相陪,他当然求之不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