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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捡来的可怕男人

繁花散尽笑满面 湛王妃 3382 2022-11-07 19:15

  

“再过几天就是中国古老的情人节七夕,相信这一天会有很多新人步入婚姻的殿堂,令人瞩目的时尚设计师谭菲和她的未婚夫陆翊也将在七夕举行……”车内电台女主播的声音温婉动人。

谭菲,陆翊。

听到这两个相依偎的名字,谭璇眼睛酸痛心脏抽搐,几乎握不紧方向盘,就在她用力眨去眼角的泪时,车身拐过一个九十度的弯,前方的树林里忽然窜出来一个高大的黑影!

谭璇忙急踩刹车,只听“吱”的一声急响,伴随着车底盘撞上硬物的强烈震动,车猛地停了下来,惊魂未定时,前方的黑影“扑通”砸了下来。

一切意外发生得太快,不过几秒钟又恢复了沉寂。盘山公路上,只有谭璇一辆车。车前灯照着九曲十八弯的路,灯光穿不透雨帘,豆大的雨滴砸在车身车窗上,雨水冲刷着汽车的挡风玻璃,视线模糊不清,湿淋和狼狈好像永远没有尽头。

暴雨继续下着,挡风玻璃前的雨刷有规律地扫去雨渍,电台继续播放舒缓的情歌,如果不是车停在盘山公路的边缘,差一点就撞上护栏,谭璇会以为刚刚的黑影只是错觉……

撞到人了?

脑袋空白了一瞬,谭璇将熄火的车打到空档,解开安全带推门下去,也顾不得打伞了,绕过车头一看,一个人仰面躺在地上,距离她的车身半米远。

谭璇呼出一口气,眨去睫毛上的水珠,还好没有撞到他。

可没有撞到他,他躺在地上不起来,是想讹她?

这又暴雨又天黑的,车前灯照不着那个人的脸,谭璇立刻起了戒备之心,进车里拿了扳手和手电,又折回那人身边,用手电照了照他的脸——

是个男人,脸上有伤痕,嘴角有淤青,穿一身普通的灰色短T恤,眼睛紧闭,四肢摊开,不像是有行动能力,任雨水打在他的身上,他也没有任何反应。

出于医学生的职业本能,谭璇蹲了下去,两根手指掀起了男人的眼皮,用手电照了照他的瞳孔——

还活着,只是昏迷。

砚山这地方在郊区,地势很高,路不好走,打了120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,尤其还是暴雨的深夜。

今天糟糕透了,不,这一年来也不是没有更糟糕的时候,什么情况没有遇到过?

谭璇抹了把脸,她全身湿透,头发软趴趴贴着头皮,水顺着她的短发不断渗下再钻进T恤领口,但她还是无可奈何地将人从水凼里扶起来,费了很大的力气拖上车后座。

……

本以为能连夜赶回锦城,可天气和突发状况都像是在开玩笑,这穷乡僻壤转了几圈连个小诊所也没看到,谭璇只好将车停在了一家小旅店前,开了间房,拿了车里的医药箱麻利地给那个男人检查和处理伤口。

旅店老板娘是位四十出头的中年妇女,穿一身花睡衣,不放心地跟上来,倚着门边磕瓜子边皱着眉看她和那个昏迷的男人:“他……不会死吧?你说没事我才让你把人弄进来的,不然我给你打110叫警察好了?”

谭璇没回头,继续清理伤口:“身体虚弱,营养不良,缺水,皮外伤……不会死的。老板娘,帮个忙,把他衣服脱了。”

“哟,这我可不敢脱,他身上脏成这样儿……”那老板娘嫌弃的拧眉,但还是热心地走过来,“行行行,我帮你扶着,你来脱。”

谭璇也没扭捏,干净利落地将男人又湿又脏的衣服脱掉,老板娘看了看那个男人的脸,又瞅了瞅谭璇不避嫌的动作,了然地问道:“姑娘,这年头儿还兴私奔啊?他被你家里打断了腿?”

谭璇淡笑:“不认识的人,路边捡的。”

老板娘脸色变了,有些狐疑:“啧啧,姑娘你胆子有点大啊!现在路边老太太讹人的可多了,随便往地上一躺就是大十几万,你这好心可不能泛滥了,万一他醒了讹人呢?这男的虽然瘦,可个头摆在那呢,指不定就要缠上你!也许还说是给你的车撞的,这大雨天的说不清!”

谭璇替男人清理干净了额头上最后一处伤口,消毒后上药包扎,听完老板娘的话她也没停下手里的动作:“不救他,明天就上招领启事了……尸体认领。老板娘,麻烦你给我准备点盐水和吃的。”

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有,老板娘见她不听劝,也不再多管闲事,只是站起来以公事公办的口吻道:“行,那可说好了,他躺过的这床单和被套是不能要了,乱七八糟的泥啊也洗不干净,今晚大风大雨的,房费得多付点……”

“行,明天一起结算。”谭璇没有任何异议,干脆地应道。

老板娘很快将东西送来。

谭璇给那个男人喂了盐水,还准备了白粥,一切可以做的急救都做完了,才想起自己一身湿泞,进卫生间冲了个澡,换了干净衣服出来,老板娘正站在屋里,见她出来又啧啧道:“姑娘你心真大,孤男寡女的,也不避避嫌,万一他要是醒了……”

其实病人的身体状况谭璇还是了解的,她也没接话,那老板娘把新的被套和床单放下,家庭小旅店客人很少,今天只有这一笔生意,便和谭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:“姑娘,我看你刚才处理伤口面不改色的,长得又这么漂亮,气质也好,是护士吧?”

虽然白衣天使指的是医护人员的奉献精神,可护士这个职业给人留下的却多是美丽的面孔。

听到“护士”这个词,谭璇微微失神,随后垂下眉眼,第一次没直视老板娘的眼睛,唇角的笑容却放大了,淡淡道:“我大学……学医的。”

“哎呀,医生好啊!”老板娘一听她的职业,马上凑过去,声音和语气都比刚才热乎了许多,像是见了亲人似的套近乎道:“我一直想让我儿子学医,但他说他怕血,一个大男人怕什么血啊!医生这工作多好,社会地位又高,能挣钱,还不愁找对象!以后我们老了,有个什么头疼脑热不舒服,医院里有人,看病多方便啊!姑娘你多大,有朋友了吗?在哪家医院啊?具体哪个科室的?”

谭璇在老板娘的满腔热情中,用毛巾擦着头发,一头利落乌黑的短发洗过后根根清爽,她笑,打断了老板娘的高谈阔论:“我已经改行,不做医生了。”

“为啥啊?这么好的工作!”老板娘睁大眼睛叹惋道,恨不得握住谭璇的手摇醒她。

谭璇笑笑,不再说话,也不准备再接这个话题。

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,十分恨铁不成钢道:“你们这些年轻人啊,都不懂父母的心,一个个叛逆得要命,你爸妈肯定操碎了心!唉,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!”

见话题中断了,老板娘也没什么可说的了,一边往门外走,一边叮嘱道:“对了,姑娘,我再多嘴说一句,这人是你捡来的,可他什么证件也没有啊!我们虽然是小旅店,也是应该登记身份证的,他什么也没有,谁知道是什么人哪?万一是逃犯或小偷呢?你得小心点儿,明天出了门就丢给警察去,这样最靠谱儿了!”

人到中年,似乎特别寂寞,总喜欢对年轻人宣泄他们也许有用也许无用的人生经验。无论老板娘是一片好心还是纯粹好奇心和话唠症,谭璇点点头,感谢了她的关心:“多谢老板娘,我知道了。”

等老板娘关上门出去,谭璇进洗手间吹头发,吹风机的呜呜声中,她想了想老板娘的话,医生这个职业一直有良好口碑,每一年高考医学院的分数线总居高不下,多少学生挤破了头想学医。

可每个家庭都有不一样的境况,对一般家庭来说,学医是一条很好的出路,然而对于谭家七小姐来说,六年的学医生涯,带给她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阴影……

短发容易干,谭璇关了吹风机,刚回过神,却见镜子里出现了一道黑影,她猛地转过身来,发现那个本该昏迷着躺在床上的男人扶着门,以诡异的姿态盯着她。

他的个头很高,至少有183cm,头发凌乱,胡子拉碴,刘海遮住了眼睛,更重要的是,他的衣服被谭璇脱了,下身只穿一条底裤,一步一步地朝谭璇逼近,喉咙里还发出浑浊不清的声音,看起来危险又恐怖。

老板娘的话居然成真了,这男人想做什么?

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,不管那个人是不是穷凶极恶,该救的命必须得救,可如果救完了病人,反而遭到病人的伤害那就是天理难容!

那个男人已经走得很近,看他身体前倾的架势,下一秒就要朝谭璇扑过来了,谭璇握紧了拳头,警惕的防备着这个身份不明的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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